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,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(境)的各项规定和精神,为保证我校因公出国(境)项目顺利执行,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因公出国(境)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相关单位、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,2020年将严格按照计划审批及预算方案执行出国(境)项目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。未经报批的出国(境)项目将不予办理因公出国(境)手续,不予核销经费。
二、请单位(部门)充分做好教职工告知、宣传工作,及时汇总并编制2020年度各类因公出国(境)计划。建议在教职工会议上收集2020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及建议,并召开单位(部门)专题会议研究讨论,科学制定计划及方案,按时上报申报表格。
三、2020年度因公出国(境)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的范围:2020年全年我校教职工拟出国(境)参加各类学术交流、访问考察、国际会议、合作科研、项目洽谈、研修培训等计划。包括拟申报及拟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地方政府资助的公派出国(境)留学项目。
四、请各单位、各部门于2019年12月31日前,将《湖北工业大学2020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表》(见附件)纸质版(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)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A421室,同时电子版发至915755847@qq.com。附件材料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。
国际处收集汇总相关信息报学校领导研究审定后,根据学校下达的因公出国(境)经费预算控制数,编制细化的因公出国(境)经费预算报送财务处,并报送省外办批准备案。
联系人:霍瑜(行政楼A421) 咨询电话:027-59750227
附件湖北工业大学2020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表.xls